本人报读全程教育培训机构,大概是在8月25日交费1200元,后因公司紧急通知工作调动,导致我不方便去上课,后致电“全程教育”请求退费,交费后与请求退费相隔三四天(此期间我没有上过课),现“全程教育”以非培训方原因不给予退还费用。说给我两个方案:一个是让我每周末去一天,或者等待有其它人报读我所报读课程的时候转移学费。交费的时候也没有签订合同,只给我开了张收据。
鉴于没有上过课,个人觉得培训机构做法属于霸王条款,因本人期间没有正式上过课,等同没有构成实质上的关系。希望在此得到帮助,提供相关法律条文参考更好,感谢那些无惧帮助弱势群体的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