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期限及违约金条款,货款现已付清,但逾期多日,可否起诉主张违约金?

有何法律依据?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逾期多日,说白了就是没有按照规定,你是可以主张损失的。追问

并没有出现其它损失,是否可以单独起诉要求对方给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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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2
可以主张违约金,可以和我联系。
纵横法律网 丁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