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与“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有何不同?

如题怎样来理解法律条文,按惯例曲解的法律条文就应该一直曲解下去吗?惯例比法律更有权威性吗?

前者泛指当前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后者是上年度,一般情况赔付按照上年度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追问

什么是一般情况?有没有不是一般情况的?

追答

看当地政策了,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是按照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追问

国家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规定按照“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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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8
我们都遇到这个难题,我们可否联合一起找工伤保险司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