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子20岁女子十五岁,不便直呼其名。另取一与本名涵义相关的别名,称之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称其表德之字。后称字为表字。
在古代,由于特别重视礼仪,所以名、字的称呼上是十分讲究的。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平辈之间,只有在很熟悉的情况下才相互称名,在多数情况下,提到对方或别人直呼其名,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平辈之间,相互称字,则认为是有礼貌的表现。下对上,卑对尊写信或呼唤时,可以称字,但绝对不能称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更是连提都不能提,否则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所以便产生了“避讳”制度。
扩展资料:
名是名,字是字
现在人们所说的名字是指一个人的名,与古代所说的名字不同。古代的名与字分指,均为一个人的称号。名,是一个人在成年之前的称呼,字则是他成年后步入社会时的称呼。
中国的这种名、字双轨制早在周代就已经形成。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古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古代婴儿出生满两个月就要命名。《礼记》中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这是因为古代男子二十岁时行结发加冠之礼,以示成年,开始取字。女子十五岁结发加笄(束发的簪子),作为成年的标志,可以取字。一个人成年后,由长辈原先为其取的名已不便在社交场合中被人指名道姓地径直称呼,应另外换一个平辈或晚辈可以称呼的新名,否则被视为无礼。因此,以字相称,表示尊敬。
字独立于名之外,又与名密切相关。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可以相互注释,字义相近,周瑜字公瑾,“瑜”和“瑾”均为美玉,义相近。也有名与字互为补充,可以连义推想的,如岳飞字鹏举,“鹏举”取大鹏振翅高飞之意,与“飞”互为补充。还有以反义相对取字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熹”与“晦”字义相反。
参考资料:人民网-古代名、字分指 宋代起名以老为美
1、字的含义:
字,又称表字,起源于商朝,盛行于周朝,后来形成了一种制度,是古代的中国人在名字之外,为自己取的与本名意义相关的别名。现在一般已经很少有人使用了。
2、取字的时间和目的:
根据记载,古时男子20岁时取字,女子许嫁时取字。如孔丘字仲尼,司马迁字子长,李白字太白。根据《礼记-檀弓》上的说法,在人成年后,已经是成年人了,需要受到社会的尊重,同辈人只呼其名显得不恭,于是需要为自己取一个字,用来在社会上与别人交往时使用,以示相互尊重。
因此,古人在成年以后,名字只供长辈和自己称呼,自称其名表示谦逊,而字才是用来供社会上的人来称呼的。
表字和名的关系:
1、并列式
意义相同的:即表字和名意义相同,相通,是并列关系,所以又叫“并列式”。如:
屈平,字原。广平曰原,意思相同。
2、辅助式
意义相近的:即表字和名意思相近,但不完全相同,可以互为辅助,称做“辅助式”。如:
梁鸿,字伯鸾。鸾和鸿都是飞禽,但不是一种,鸿雁和鸾凤可以互为辅助。
3、矛盾式
意义相反的:即表字和名意思正相反,这种情况可称为“矛盾式”,如:
曾点,字皙。点为黑污,皙为白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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