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快到期,不想再续签。公司要求其写辞职书的做法对吗

如题所述

    公司要求写辞职书的做法不合法,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公司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公司先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待遇续签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公司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劳动合同快到期时,公司会通知续签合同,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只需要签署书面的意见就可以,不需要写辞职书。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æœ‰ä¸‹åˆ—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è§„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è§„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è§„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ç¬¬ä¸€æ¬¾è§„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ç¬¬ä¸€é¡¹è§„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ç¬¬å››é¡¹ã€ç¬¬äº”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æœ‰ä¸‹åˆ—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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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3
你没有必要写辞职书,因为写了辞职书就是你单方要辞职公司就不会给你经济补偿了,建议你坚持到合同期满,合同期满不续签,公司要给经济补偿金的(每年补一个月本人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