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拒绝了几个offer,都是由于对方有所谓的7天试岗期,也刚了解到这个除了试用期之外的名词。七天试岗:七天内无论是个人离职还是公司劝退,均不付薪资。我是工作十年,其中六年上市公司经验的职场人。十分不理解明显不符合劳动法的行为,为什么会具有如此的普遍性?请问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