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内提出辞职具体规定?是否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批准怎么办?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扣除当月工资?

  建议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免费的,完全可以胜诉。随时可以申请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5、单位收押金属于违法行为。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2-08
关于辞职后交接期的问题,已经有了成功的案例。推荐答案是错误的,下面有好几个人都回答正确了。

这里简单再啰嗦几句:
辞职,当你递交辞职报告的时候,其实你已经放弃了在该单位继续工作的权利,单位有权要求你继续工作一个月,也可以在一个月内随时让你走人,前提是单位愿意的前提下。劳动者提前通知单位,就是给单位一个缓冲期,因为单位“被动被炒鱿鱼”,需要时间找人接替工作,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辞退,当单位辞退员工的时候,在发出辞退通知书的时候,单位同样放弃了继续使用该员工的权利,员工可以选择工作到最后一天或者提前走人,前提也是工作要交接清楚。这个时候员工是被动的,因此国家规定要提前通知,给员工一个缓冲期,寻找工作。
第2个回答  2013-05-04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不需要再去约定,即使约定,也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的,也是无法的、违法的!

2、“所有劳动合同可以不需要写出这条来”,没错,所有的劳动合同,都不需要明确离职条件,因为已经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了!

3、如果你要离职,你只要要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到时候不管单位批与不批,三十天时间一到,你都可以离职!

4、“没有写出来那是不是说员工不能在这一年内提出辞职”,没有这样的说法!

以上请参考!如果有用,说声谢谢即可!
第3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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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2-16

一般来说,试用期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当然具体可以查看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正常提出辞职并办理手续的,用人单位无权拒绝及扣除员工当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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