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方停车,交警罚款我有权反驳吗?

今天我把车停在我家小区门口,那里没有禁停标志,我在那里停车已经5年多了,今天被交警罚款,而且我当时就在车上睡觉,交警把罚款单就贴在我车玻璃上,他说交通法规定,任何单位门口50米内禁止停车.我要怎样才能免于被罚?

在没有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方停车,交警罚款驾驶人有权反驳。可以向交警的上一级管理单位(通常的是属地的交通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

在自己判断没有违法的情况下,交警罚款,先不要乖乖受罚。可以和他辩论,不明白的叫他翻条例出来看,不然开单也不签字。警察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就罚款是不对的。如果警察非要给你开罚单,你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八条 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处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交通警察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其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参考资料: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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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1

在没有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方停车,交警罚款有权反驳。

先不要接受罚款,与交警沟通,询问具体处罚的依据。

交警对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以罚款处罚的,要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如果对于交警的判定还是存在异议,可以向交警的上一级管理单位(通常的是属地的交通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

扩展资料: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时,严禁下列行为:

1、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2、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4、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5、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

6、故意为难违法行为人;

7、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

8、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参考资料:交警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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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26

第3个回答  2020-12-26
在没有设置禁止停车标识的地方停车。交警罚款你也没有权利反驳的。罚单开出来了就收不回去了。以前没有天理,可能是以前没有抓到你吧。我的小区门口也是这个样子的,划了停车位的地方,你如果停的时间太长了也是会贴条的,有的停车位也是虚线的,只有指定的时间才可以停车。而且不代表周围有禁停的标志,你才不可以停车,没有的话没有画停车位的地方。对方如果想罚款的话,你也没有办法。
第4个回答  2019-05-21
当然,有禁止停车标志是禁止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