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公司不批劳动局会管吗?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现在因老婆生病要动手术必须回家,但公司不批要半月后才让我走,我在该公司快做了两年,今年初公司让我们签了前程无忧劳务派遣合同。公司帮我办的住房公积金卡还没给我,以有好几个月的扣款。而且上个月有人当时辞职就可以走的先例,哪位兄弟帮我出出主意我现在怎么办才好,找劳动局有用吗!急!急!急!好的建议我再给你加分。

一、劳动局会管的,但前提是要在辞职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公司交辞职报告,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公司不批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二、标题下提到要照顾家属,此时可以先请事假照顾生病的家属,择期再交辞职报告,或者以协调的形式解决。

扩展资料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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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劳动者提出离职一般分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且可以要求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或者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但是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申请,到30天后用人单位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案件可以HI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08
如果你们签了劳务派遣合同,你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65条提出辞职,不过应该是向派遣单位--前程无忧提出。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因为老婆生孩子,可以先向派遣单位请假回家。和他们好好说说,谁家没有事!
第3个回答  2019-11-01
不让你走你也可以自己走的,员工离职只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你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通知书,然后等到一个月之后他如果不给你答复,你可以自动离职的。
而且单位不得克扣员工应得的工资,如有克扣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第4个回答  2011-10-08
现在因老婆生病要动手术必须回家,可以先请事假,同时递交辞职申请,等一个月以后,再办正式辞职手续。如果自己不能回来,就委托他人代办,保留好所有证据(请假条,委托书,辞职信等复印件)将来诉讼时解决纠纷是备用。
劳动局办案是要按照程序走的,你不会有时间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