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我辞退,让我写因个人不适合本公司工作的辞职辞职报告,我能有补偿金吗?

我已经按公司的意思“个人不适合本公司工作的辞职报告”,但公司一直为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我还能要到补偿金吗
虽然我有按公司意思写了“因个人原因不适合公司的工作”但是我有与公司领导就辞退问题讨要工资的通话录音,录音中多次提到被辞退事实,领导并没否认过事实,同事也都知道,打官司能赢吗

这个问题其实是你多虑了:
你只需要符合这两个条件:1、入职在一个月以上;2、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以此,你就以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不论是否自己辞职或者单位辞退的,有这两个条件在,单位就要支付你自入职第二个月以来的双倍工资,我之前处理了很多这种案例,以你的情况,胜算很大的。至于其他补偿金,你想追回是有些难度的。如果再有疑问给我留言或者再追问吧,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盼采纳!追问

加班费不能要吗?
公司辞退我实属故意,我们工资是底薪+提成形式,我入职7个月了,不宣布提成制度,7个月只拿一点点底薪,我曾多次问公司提成怎么定的,怕是公司定的比同行业低很多,到时候我要考虑是否还留在公司,公司就提成一事总是拖着不提,到可以拿提成了,该挣钱了,他就把我辞退,我实在是委屈,想多得到点补偿金,工资就已经拖了一个月没给我了。
办理这样案件非要有证人吗?
请求你的帮助,我现在很无助,很迷茫

追答

就像你说的,公司没有公布提成制度,所谓提成也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所以申诉这项权利很难很难,曾处理过的类似争议大多也都不利于劳动者,所以,单位那些停留在嘴上的“待遇”实在是不可信也很难追回的,以后类似这种公司建议早做打算早留证据早举报他。
至于加班费,你如果有加班的证明材料最好,如果没有,根据高院的司法解释,你可以举证加班材料是由单位保管(比如出示公司相关的考勤制度),这样单位就需要证明你没加班,如果他不能证明,就要承担举证不力的责任,那么你加班的诉求很可能就会被支持。
最后,想跟你说的是,大多数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都已“调解”结束,仲裁庭或法院都会在开庭前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你先同意,然后看单位怎么说,能调解解决最好,省时省力。你提前有个心理准备,就是在心里先预定一个总的赔偿价位(通常要比法定赔偿低一些),如果单位给的价位差不多,就接受调解,如果差太多就坚持仲裁或诉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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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9
没有,如果无理由辞退的话就会有,没过试用期辞退也没有
第2个回答  2011-09-29
木有。辞职是没有的。辞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