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入职的时候说好一年工资6万(以年薪计算,不同其他基层同事的绩效工资),其中有6千元放到年底发放。
上个礼拜辞职前和人事总监说好,年底那份钱会一起给我结算掉。结果前几天离职时,人事的同事竟然说人事总监交待,说因为我是自己辞职,年底那部分钱不能给我(今年工作满8个月,应该有4千元)。
我听傻了,怎么还有这样的事情,因为明明说好一年工资6万我才会过来上班,最后竟然变成了5万4。
回家拿出劳动合同一看,是2年前的第一份合同(1年前的第二份合同公司一直没给我),上面写着:“年薪标准为:工资54000元/年;年度奖金基数6000元,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工作绩效等情况考核发放。每月发给乙方结块工资4000元;其余工资在年度结算时发放。”不晓得这合同是否有利对方?我已经离开公司,我打算这两天去公司去找人事总监谈一下,请问我该怎么拿回属于自己的那4000块钱?
前面 结块工资应该是4500元,我写错了
如果真如你所说,那就是被这帮孙子钻了漏洞!我是不会放过他的! 明明当初要我进来的时候,说好月薪5000!!只说钱被压到年底。合同我也头一回这么正儿八经签,被阴了一把。
追答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到这些事情的;也不要气愤,就当吃一亏,长一智好了,你找人事总监谈谈,看看可不可以拿回一些!!
参考资料:我这
我表现一直很好。而且6月就提出辞职,一直到过了近三个月 等到9月公司招到人 才辞职成功。我觉得我的表现丝毫没有对不起公司。 而公司面试我的时候,口口声声说 月薪5千,年薪6万。 合同却这样写, 我根本没料到。
追答没上线,没办法及时答复你,不好意思。这样吧,我建议你把合同带上,到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去咨询下,现在各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对这块重视程度还是比较重视的,你觉得了?因为用工单位有实在多的借口来做推脱。你就是一直在这上面问,最后也不会问出所以然来。而且心里挂着这么一件事,对今后工作也有影响。是不是这个道理,你斟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