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我该怎么拿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工资?

2年前入职的时候说好一年工资6万(以年薪计算,不同其他基层同事的绩效工资),其中有6千元放到年底发放。
上个礼拜辞职前和人事总监说好,年底那份钱会一起给我结算掉。结果前几天离职时,人事的同事竟然说人事总监交待,说因为我是自己辞职,年底那部分钱不能给我(今年工作满8个月,应该有4千元)。
我听傻了,怎么还有这样的事情,因为明明说好一年工资6万我才会过来上班,最后竟然变成了5万4。
回家拿出劳动合同一看,是2年前的第一份合同(1年前的第二份合同公司一直没给我),上面写着:“年薪标准为:工资54000元/年;年度奖金基数6000元,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工作绩效等情况考核发放。每月发给乙方结块工资4000元;其余工资在年度结算时发放。”不晓得这合同是否有利对方?我已经离开公司,我打算这两天去公司去找人事总监谈一下,请问我该怎么拿回属于自己的那4000块钱?
前面 结块工资应该是4500元,我写错了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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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7
感觉你这合同肯定是有利于对方公司的,上面写明了(年度奖金基数6000元)因为你没有按照合同所写工作至年底,那么肯定这个年度基数奖励金,是不生效的;估计你能谈好的可能性不大,你不要抱太大希望;只是本人照实说,希望不要见怪!!!追问

如果真如你所说,那就是被这帮孙子钻了漏洞!我是不会放过他的! 明明当初要我进来的时候,说好月薪5000!!只说钱被压到年底。合同我也头一回这么正儿八经签,被阴了一把。

追答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到这些事情的;也不要气愤,就当吃一亏,长一智好了,你找人事总监谈谈,看看可不可以拿回一些!!

参考资料:我这

第2个回答  2011-09-17
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维权,免费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2
你这个,没有什么证据,只有口头上的,不好办哦。
还是跟总监谈吧,谈得拢好,谈不拢就告诉他,要告公司,最多败诉出诉讼费~
他应该不敢拿公司的品牌口碑开玩笑吧,况且本来就他没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9-17
这4000元钱理论上讲跟你有一定关系,请看“年度奖金基数6000元,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工作绩效等情况考核发放”,关键是“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工作绩效等情况考核发放”,因为你没干完一个年度,这是其一,其二工作绩效如何,还不清楚,其三,公司经营效益,这要等年底才知道,其四还有“等情况”就更说不清了。鉴于以上情况,你只能找人事总监私下相商。假设你在一个重要岗位,因为你辞职,造成工作重大不便,甚至给公司带来潜在损失,你说你拿得到吗?这四千不是按月算的,是按年度算的,我可以理解成:你今年上了8个月班,到低辞职时公司效益良好,而你一贯表现良好,公司上层对你很重视,还有日后相见的念头,那么姑且按月平均算给你“年度奖金”。祝你好运。追问

我表现一直很好。而且6月就提出辞职,一直到过了近三个月 等到9月公司招到人 才辞职成功。我觉得我的表现丝毫没有对不起公司。 而公司面试我的时候,口口声声说 月薪5千,年薪6万。 合同却这样写, 我根本没料到。

追答

没上线,没办法及时答复你,不好意思。这样吧,我建议你把合同带上,到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去咨询下,现在各地的劳动人事部门对这块重视程度还是比较重视的,你觉得了?因为用工单位有实在多的借口来做推脱。你就是一直在这上面问,最后也不会问出所以然来。而且心里挂着这么一件事,对今后工作也有影响。是不是这个道理,你斟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