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工了,我想提前七天走

快过年了,我想早点回去(七天),用什么理由好呢?详细点

  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可提前30日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可得到足额工资。如果违反此规定,用人单位可不足额支付当月的工资。因此,你如果找不出用人单位违反第三十八条内容的情形,就只有按规定办。要不就拿不到全部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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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12
早点回家相亲,春节期间双方都有其他事情
第2个回答  2014-01-12
不需要理由啊,你都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