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编制的,属于事业编制,而控制总量人员在失业编制中属于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扩展资料:
从人事代理的对象来看,可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从人事代理的内容和实际操作角度划分,可分为三类:
一是以人事档案管理为依托的基础性代理,包括如前所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服务内容;
二是以人才中介为基础的服务代理,主要包括委托招聘、人才推荐、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
三是以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公共人事事务代理,或社会化代理,主要包括人才规划、职业设计、人事诊断、人事管理咨询、人才资源开发等。
分为单位委托和个人委托;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代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编制
没有编制。
根据省里部署要求,公立医院、高校及部分中职院校、科研院所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条 自主制订单位内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根据行业运行规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完善单位民主管理、专家学术委员会运行、考核评价体系、激励约束机制、政务公开、社会监督等内部治理机制,完善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构建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高效的制度体系,确保单位人事管理科学规范、合理有序,对失职行为严肃问责,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
第十一条 自主管理岗位设置。事业单位根据中央和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规定,在人员控制总量内组织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岗位设置方案应包括岗位总量,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各类岗位的名称、数量、结构比例、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滨州医院附属医院-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 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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