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如要休假员工应事先提出申请,按请假程序办理;
员工休假原则上要求一次休完。超过五天的,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可在本年度内分两次休完。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待遇,如在年假后请病、事假超过下述时间 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年休假:
一年内一次性请病假超过45天或累计请病假超过65天;
一年内一次性请事假超过20天或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
一年内病、事假相加超过50天。
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假3天,往返时间根据火车始发、到达的实际天数计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