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份租房合同还有效吗?

事情是这样的:
2006年我以每年租金为7万元,租了间门面房开服装店,并且和房东签了3年合同,合同期内房租不得涨价,每年7万.
到了交2007年房租的时候,我们又和房东谈了一次让她降价,降价的原因是我们边上的房子都降价了,这个市场又是刚开的,人气不旺,生意不怎么好.房东同意了(我没有威胁她,没有逼她,她自己同意的.),并且又和我们从新签写了一份合同,(2006年签的合同没有销毁,在她自己那里.)改为租金每年4.8万,租三年.(并且她自己亲自写了今收到XXX 2007至2008房屋租金4.8万元整.和写了一份:今收到XXX房租押金2000元整,从第二年房租中抵充.的收条两张.这两张收条和合同都是同一天,房东自己写的.)
可是合同刚签了几天,她就到门市上来找我,说合同上有地方需要修改,让我把合同给她,她告诉我什么地方需要修改,当时我也没有多想,就把合同给她了,可是她把合同拿到手里,拿起笔就把合同划了,并且写了作废,(这全是她一个人的意思,没有经过我们同意),然后就和我们说,要不把4.8万元房租退给我.让我不租她家房子,要不就给她7万一年房租.
现在这个事情怎么办,如果打官司的话,我有多少赢的把握(我就是想按照后写的合同以4.8万一年租3年,3年到期她家房子我也不租)?官司好不好打?

像这种情况明显对你不利,因为你手里已经没有合同原件了。
在你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租赁者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如果要废除应该是双方同意并签字,而房东只是自己在合同上写上了作废二字,明显与法律不符。
最重要的是你们之间原来的合同没有销毁,同时新合同也被房东给拿回去了,对于此问题法律对你们有利的规定是:有证据证明(包括人证或者物证如复印件、收条等)你们之间新签订了关于降低房租的合同;然后向法院说明情况,如果房东拒不提供新合同,法院有可能会作出对你们有利的判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9-27
当时修改合同的时候,她书写的收条你还留着没有,如果留着可以当一份证据使用
至于你说的改签后的合同被她写作废的,留着没有,如果这合同留着,加上你之前手里有的收条应该是可以互相印证的
不过最好是能有一份录音的证据,录音的时间,以及她把合同写作废的事情都在电话里面叙述一下,看看将来到法庭时候,法官认不认
官司的事情没有谁能说把握,但一定要尽力,毕竟成事在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9-27
具体问题比较复杂,建议请律师介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