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规定辅路车让主路车先行

如题所述

这条交通规则2004年就取消了。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004年废止)第四十三条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
  (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二)支、干路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先行

现行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施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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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9

辅路上的车,让主路上的车优先通行,这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