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来水改造要每户出资350元钱,这样做合法吗??。。原有的自来水正常使用中,

如题所述

农村自来水改造肯定是有原因的,其原因主要为:
1、原居民用水为总表计费,现需要更改为一户一表收费的
2、原计量水表由村委会或居民个人安装在用户家中,必须出户挂表的
3、原计量水表及附属设施非供水企业安装,现需要移交供水企业,由供水企业重新对水表进行改造规范的
4、如果改造费用为村集体征收而不是自来水企业征收,就有可能是乱收费行为(如果是村集体带供水企业征收,是合法的)
如果是上述前3条,自来水企业向用户收取改造费用是合法的,这涉及到产权、供用水合同以及国家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等诸多内容,非常繁琐复杂。依照每户收取350元的改造费用金额来判断,可能是对用户产权部分管道改造,否者不会这么低。如果是公共管网部分(也就是产权归供水企业的部分),无论是否维修还是维护,都是不需要用户缴纳任何费用的,而且相当昂贵,可不是一户只仅仅350块就能铺设的,所以应该是合法的。
作为在某市水务集团呆了10年的,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士给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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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05

类似的事情,在现在的农村统一称之为“一事一议”项目,该类事项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法律规定,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一事一议制度”

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二、 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1、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

2、为了防止“有事不议,无事乱议”等现象的发生,各级税改办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把政策关,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和指导,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议事程序,真正体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

三、管理制度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2个回答  2013-11-01
你可以要求其说明自来水改造的必要性,例如管道年限到了需要换新的之类。如果确实没必要改造,可以不改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