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业主欠物管费,物管不让新业主收楼装修

前业主欠物管费,物管不让新业主收楼装修。

具体您想咨询什么事情?

就您的题目解答如下:前业主欠物业服务费,应由前业主缴纳,现业主并无缴费义务。具体可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起诉前业主追缴所欠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无权不让新业主收楼装修。现业主可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解决,如无法解决可依法起诉(建议找专业律师)。

依据如下:

1、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2、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物权法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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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4
物业的这种做法不合理,可以与物业进行交涉,房屋过户之前的事情与LZ是没有关系的!可以要求物业通过正当途径向LZ的上家索取拖欠的物业费!但是,如果LZ已经进行了房屋交易,不知道是否已经把尾款付清,如果没有付清,可以和上家交涉,要求对方缴清拖欠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