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员工工资怎么办

因为是在试用期间,老板说等到转正之后才可以签合同。可是在试用期期间和老板提转正的情况,老板以此为由辞退了我,说工资15号打卡,到了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还是没有反应,打电话之后老板说没有钱,还拉黑我们的手机号。可是我没有签合同,公司比较小也没有打卡,没有物证,只有一起上班的另外一个人也被老板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你们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不(及时)发放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样,你们单位一被举报就惨了。如果没有订劳动合同没拿更惨--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或许你说公司小,不规范你也无处申冤,教你一招:
根据劳动合同法条款,这是公司存在的明显的侵害你合法权益的行为,你可携带相关凭证至市县级别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没有成功,你确定证据确凿,可提交由法院处理的事项。

其实没有发工资你只要证明你付出了劳动你与这公司有劳动关系,责任方就在企业了,企业必须提供发工资的证据,现在国家的法规对维护员工利益有帮助,你应该可以比较容易地要回你的工资。如果企业在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逾期不支付的,你们的单位还得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你还发财了,老兄!

多学学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30
  老板不发工资可以:
  1、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工作证就足够了),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主要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自己不用担心。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自己加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11-02
1、这属于无赖行为,你可以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老板想破罐子破摔是不行的,他要说没钱就让他跟劳动监察大队说去。
2、即便在没有结果,劳动监察大队能够确认你们存在纠纷,为你采取下一步行动(如:法律仲裁或起诉)有帮助作用。
3、没有签过合同没关系,只要有人证明你在那里工作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这个有劳动法作为依据,百告百胜!放心。
第3个回答  2015-10-22
方法如下:
1、 叫老板写欠条,注明有多长时间的工资没有发,每天多少钱一共多少钱都要写明白,免得以后要工资时没有凭证。
2、软磨硬泡和老板要,多说小话,比如没有钱生活了,孩子念书需要钱了等等,说的可怜一些,只要老板给钱就行。
3、 如果老板欠很多人的工资,要团结一致一起到老板的办公地点要,特别是老板在谈生意的时候要,因为老板不能在客户面前丢面子,一般会给钱息事宁人的。
4、采取停工的办法让老板发放拖欠的工资,老板不能看着公司停产,所以必须解决工人工资的问题。
第4个回答  2019-08-22
这是违法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处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针对“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