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结束以后被辞退了,有补偿吗?

试用期三个月,结束以后被辞退了,有补偿吗?我是17年6月29日到公司报道,填写入职表开始上班,到9月29上午公司人事口头通知我不适合这个工作,让我走,三个月期间内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当时讲好的是12个月开支,每月6000元,试用期给80%,现在工程差不多也快完工了,被辞退了,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合法程序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本身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则不能要求单位赔偿;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无过失性辞退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双向选择期限。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是违法的,如果公司需要辞退员工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是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即已经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9-30
没有补偿,合法合理。追问

公司和我没有劳动合同,只是口头通知我,而且严格来说是三个月过去一天,

追答

你可以投诉,去劳动监察部门。

第2个回答  2017-09-30
试用期是双向选择阶段;
员工被辞退是没有赔偿的。追问

在这3个月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口头通知我不适合这个工作,

追答

实习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实习期内可以随时辞退认为不合适的员工。

追问

我这是试用期,但是没有合同,辞退我也没有书面文件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1-27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

第4个回答  2017-09-30
没有,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