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结束以后被辞退了,有补偿吗?我是17年6月29日到公司报道,填写入职表开始上班,到9月29上午公司人事口头通知我不适合这个工作,让我走,三个月期间内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当时讲好的是12个月开支,每月6000元,试用期给80%,现在工程差不多也快完工了,被辞退了,
公司和我没有劳动合同,只是口头通知我,而且严格来说是三个月过去一天,
你可以投诉,去劳动监察部门。
在这3个月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口头通知我不适合这个工作,
实习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内可以随时辞退认为不合适的员工。
我这是试用期,但是没有合同,辞退我也没有书面文件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