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休年假的时候,公司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应该怎么做

如题所述

你可以根据以下条件在单位辞退你后主张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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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4
荷花刚才
第2个回答  2014-11-24
情况可能比较复杂,你能否说详细点?
第3个回答  2014-11-24
建议电话咨询
第4个回答  2014-11-24
书面通知上是以什么理由解除劳动的劳动合同的?追问

这个很重要吗?

追答

很重要,通过理由可以判定公司是否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正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不属于以上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可视为违法解除,违法解除确定的话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追问

都不属于上面的

大概可以一年补几个月了,它也没有提前通知

追答

如果确定是违法辞退的话,向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可以拿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正当理由辞退的时候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一个工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一个工资属于以下情况: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还有其他很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所以才问你给你的通知书上写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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