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偷劳动合同索赔双倍工资是诈骗吗

如题所述

该员工的行为是构成诉讼诈骗的,但是无法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1、他偷取劳动合同如正当用于仲裁诉讼维权,还不能说他诉讼诈骗。因为此时他意图获取的是自己合法的利益,也没有伪造证据。
2、他把劳动合同偷走,进而提出未签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这是有意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隐匿证据。有可能使司法官作出与事实真相不符、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裁决。符合诉讼诈骗的特征。
3、诉讼中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应以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定性,不应以诈骗罪定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是由最高检一个批复规定的,目前以该批复为准则处理此类案件。
但是,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使原本存在的证据不存在,这是毁灭证据、也是伪造证据,因为当事人的陈述(包括司法官对其询问的答复和其自书)也是证据种类之一,但该员工没有其他的行为,故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目前指导诉讼诈骗定性的法律文件主要为:
2002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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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6
算诈骗,但是,偷了劳动合同也没用的。劳动合同除了书面合同外,还会有电子备份,也就是公司都有向劳动部门进行网络备份的。也就是申请索赔时候,不只是看书面合同的。另外,除了电子网络备份以外,很多公司在发放劳动合同时候,会进行签收登记。这个也可说明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所以,即使公司保存的劳动合同被遗失,也不能说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索赔不到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4
  如果公司确实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不搭理偷劳动合同的职工,搜集证据,等员工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或申请仲裁时,积极答辩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3个回答  2014-12-25
第4个回答  2014-12-25
违法乱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