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举报违法吗

越级举报违法吗

法律分析:越级信访属于违规行为,在没有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四十七条的情况下,单纯的越级信访行为是不会触犯到刑事犯罪的。越级信访是信访人跨越本级直接向上一级机关提出来访事项,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根据法律规定,上级机关是不予受理的。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指定管辖范围的机关进行信访,同时也要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只有经正确的信访路径向接待信访的机关反映真实情况,才能得到积极的解决办法。法律依据:《信访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第十九条 信访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行政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出;上级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第十九条 信访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而直接到上级行政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其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提出;上级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可以直接受理。《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第四条 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初信初访事项,以及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初信初访事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但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对采用走访形式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初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处理。

第七条 有权处理机关收到初信初访事项,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向信访人出具是否受理告知书。  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初信初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和《国家信访局协调“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工作规范》明确的原则和程序划分责任、受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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