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那些任性随意的电动车和三轮车,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如题所述

近年来,岳阳城区的老年代步车、无牌四轮电动车及各类三轮车越来越多。这类车辆行驶速度慢却总占据中间道路通行不说,还经常有一系列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还有一些诸如“快警”“城市管理”之类的巡逻车辆也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统一规范管理。(李先生)

记者跑腿:

从市长信箱接到投诉信件后,记者对城区多条路段进行了走访调查,确实发现大量无牌照的三轮货车和电动三轮、四轮车,这些车辆肆意闯红灯、违规变道、逆行、违停,即使在一些装有电子警察的路段也毫无顾忌。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联系了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的“异军突起”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电动车的环保、便捷、廉价深受普通市民欢迎,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上游管理包括电动车的设计、生产、销售环节监管缺位,导致众多非国标产品流入市场;一些地方片面追求GDP,忽视道路交通安全,为电动车的畸形发展提供了空间;无良商家欺诈性销售,忽悠消费者;“绿色环保”与“法不责众”使处于管理末端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难以处理。

上述负责人介绍说,由于此前湖南省未出台有关电动车的相关管理办法,且我市中心城区在用各的类电动车多数属于超标电动车,因此交警部门无法为其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无相应准予驾驶资格。随着2019年9月1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出台,关于电动车的管理开始有法可依。针对电动三轮、四轮车,岳阳交警部门将依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准备和完善中,内容大致如下: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经营者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车;禁止驾驶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禁止未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新购置的电动车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现有不符合国家标准且不能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已备案的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其中两轮电动车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3 月1日止,三轮、四轮电动车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过渡期满后禁止上道路行驶。过渡期内已备案的三轮、四轮电动车7:00-10:00、17:00-20:00禁止在中心城区通行;违反以上内容者,将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过渡期内已登记备案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主提前报废处置,报废补贴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鼓励电动车主在过渡期内购买保险。

关于无牌警车上路行驶的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根据我市城区社会治安工作的需要,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购置了一些微型面包车、电瓶车作为治安巡逻车供社区警务人员在辖区背街小巷治安巡逻、普法宣传时使用。微型面包车、电瓶车的使用为社区综治、联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但这类车辆在其购置、使用、管理上确实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已及时将相关问题通报至城区直属公安交警大队,要求加大对该类车辆的跟踪监管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尽快对所属车辆到公安交管车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岳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正在面向全市公开征求对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0年1月25日,市民如对《通告》有修改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传真(0730-8859012)或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方式,反馈至岳阳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请注明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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