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作30年,还有6年退休,现在辞职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一是是否找到自己更加满意的工作。如果你属于医生、教师、财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或是行政管理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那么如果找到比现在薪酬待遇高很多的单位,或是比现在职位高很多的职位,那么辞职也是可行的,这也不傻,毕竟人往高处走,这是大家都能理解的。

二是新找到的工作离家更近,工作环境比以前更好。毕竟现在在大城市,离家太远,加之年龄较大了,每天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路途中奔波劳累,而且工作环境比以前更好,也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专业特长,即使薪酬待遇和以前差不多,但还是值得辞职的。

三是五险一金比过去缴费更高。人到50,毕竟考虑最多的还是今后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问题。比如现在的单位是按照60%来缴纳五险一金的,跳槽以后用人单位能够缴纳更高的五险一金,5年以后自己办理退休时,养老金水平更高,每月住房公积金水平更高,那辞职也是有价值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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