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属于招上门女婿我丈夫离过婚,我丈夫之前有一儿子和他母亲现暂住我家中,他的前妻在晚上八点左右带两个陌生女人去我丈夫做生意地方看孩子,我丈夫说晚上不行而且孩子现在不在在我现在妻子家里不方便,他的前妻和那两名女性擅自闯入我家(之前从未见过),我听有人进来上前问是干什么的有什么事,他前妻将我推到一边直接进入家中坐下,和他母亲发生争吵后,看我丈夫回来揪住撕扯打闹,后路人报案,前妻反而住院告我丈夫殴打他,三天后拍照有淤青,派出所将我丈夫拘留五日,前妻感到还不满意还起诉到法院要求补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之类,我想知道,因为我不认识她并没有见过她而且我丈夫也没有同意他看当时孩子,他前妻和那两名女性在没有相关人员带领的情况下闯入我家的行为是否可以算的上私闯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