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到了,但是转正流程不批我现在算什么情况

劳动合同3年,写明试用期3个月,转正申请书老总也签字了,但是走转正流程,人事经理不给我批,也没有说我试用期没通过辞退我什么的,我现在算什么情况?算是正式员工吗,还是继续试用?工资福利什么的我还能正常有吗?会不会以我没转正为由拒开工资啊?
据说转正后工资是不变的,所以应该不是钱的问题

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相应支付劳动报酬,对于不愿依法履行劳动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合同时限相对应,均限定了最长时限。
法律分析
过了试用期,如果单位不办理转正手续,应当视为自动转正,恢复正常待遇。自劳动者实际工作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一个特殊的阶段,即双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部分劳动法条款的约束,而试用期到期后,这些条款的约束力就将自动恢复,而并非需要履行诸如“转正”的手续以确认员工的身份。用人单位在用工之初并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首先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三个月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合同期内,而非独立于合同期,所谓试用合格后“转正”的做法实际是企图规避试用期间的义务。事实上,自劳动者进入单位工作之日起,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下是不存在试用期的,因此,如果试用期内工资低于相同岗位其他职工的工资,则应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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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23
试用期满后单位继续用工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转正。法律上不是以用人单位是否走了转正手续为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1-23
不可能。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3个回答  2017-11-23
还是试用工
第4个回答  2017-11-23
差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