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劳动法的一点问题

就是我们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只有8小时,早上有晨会,下午有夕会。这都算了,但公司领导往往占用员工下班时间组织开会,一周组织两次,一次基本3小时左右,还必须要参加,其实也没讲多少实质的工作上的东西,通常讲些什么梦想啊公司文化啊高层领导发家史啊等空泛的东西,就感觉带有一点洗脑性质,实在有点忍不了了啊!!!
请问这有违劳动法吗?
具体是那条?
在不辞职的前提下有无解决办法?
万分感谢🙏

第1个回答  2019-07-28
你不想辞职就是说公司的待遇还是不错的。现在的社会这种公司太多了。应聘之前应该问问,每个公司都有。我给你的建议是在待遇和加班开会之间做个取舍就知道自己咋办了。
第2个回答  2019-07-28
这只能忍了。建议你换家正常点的公司。因为我感觉这个公司将来会倒闭。
毕竟,你也是敢怒不敢言。公司政策这种东西,还不是老板自己定?
在你长期的职业生涯中,我觉得这种公司并不利于你的进步和提升。
第3个回答  2019-07-28
经常占用下班时间开会,就是无偿占有休息权利,可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4个回答  2019-07-28
就不去,能用就用,不能用开支走人。
吃饱了把他撑得没事干。天天噜噜一些没用的东西。应该是自愿去才可以。什么玩意。
第5个回答  2019-07-28
只能联合大家一起反应了,尽量少占用时间,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