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好,
这种情况下,
为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不辞职,你能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请求可提出单位补发加班费,如果你确实想解除合同,在仲裁申请时写清楚,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给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为半个月。
第一,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降低工资系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见,原则上降低工资需劳动者本人同意。
第二,劳动报酬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决定降薪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些手续,降低工资没有法律效力。
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