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公司在劳动合同里注明了劳务派遣员工不能担任重要岗位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4-05-30
合法的,劳务派遣员工只能担任临时性、短期性(具体内容不太清楚了)的岗位,一般不超过6个月,所以这个劳动合同注明是应是合法的。劳务派遣员工跟正式职工的区别也就在这里,用工形式不同。如果大家都一样的用工形式,干嘛要弄出一个派遣员工来,又不好管理,又容易扯皮,直接招聘正式员工不是更好,所以派遣用工是满足一些临时或特殊用工需要。至于你说的重要岗位,一般我认为都不会是临时性的,如果是临时性的,合同注明了,你签字了,这是双方自愿的,不违法法律的规定。个人观点,有错勿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5-30
不违法,公司有自己的制度
第4个回答 2014-05-30
这种约定恰恰是合法的,因为劳务派遣工只能担任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