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9-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7-11
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担保人只是因为担保合同的存在,为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提供担保,因此为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给付不能清偿责任。一旦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则依法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依法应当胜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06
先给你理一下关系,A借给B100万,C提供担保。A是债权人,B是债务人,C是担保责任人。A和B之间是借款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A和C之间是担保债权关系。你起诉C,本身就是担保债权的债权人,还要追加谁为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