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员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想辞职应该怎么办理?

本人在公司工作近半年,公司一直没有和本人签定劳动合同.现今本人不想在该公司工作,是问能否立即辞职,本人应该怎么去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公司不签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从第二个月起的二倍工资,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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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2
你公司有没有为你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的话,你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就不需提前30天通知。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第2个月到现在的工资,社会保险什么的要补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02
公司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应当支付你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

你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8-02
可以立即走人,同时到劳动部门申诉。

你的权益,其他两位朋友都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