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为一年 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 合同规定要提前三十日交下季度房租

如果我住第三个月初没有交下季度的房租,那是不是我就不能住了? 还是我可以把第三个月住完 然后没收我的押金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根据你的提问,回答如下:
由于押金跟房屋租金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受不同的法律规范调整。押金是对你履行租赁合同的一种保证,具有履约保证的性质;租金是为你享受房屋使用权所支付的对价,具有支付对价的性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押金跟租金是不同的,不能抵扣。当然可以跟房东协商,房东愿意的就另当别论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