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使用别人的名字没有什么特别的法律风险,普通有限公司注册是需要两个以上股东的,股东的姓名是不会体现在营业执照上的,只有法定代表人在营业执照上有标示,法定代表人是个职务,也就是说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雇佣的其他人,并不影响公司的所有权。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和义务如下: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合同法》规定: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法人在内部关系上也往往是劳动合同关系,故法定代表人属于雇员范畴。但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对外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其与法人之间并非代理关系,而是代表关系,且其代表职权来自法律的明确授权,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是故,法定代表人对外的职务行为即为法人行为,其后果由法人承担(《民法通则》第43条)。并且,法人不得以对法定代表人的内部职权限制对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注册
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关键在于本人是否授权同意,具体分析如下:
一、本人同意
这种情况下就属于经过当事人授权委托,具体办理的行为,无论是作为法定代表人还是监事或股东,经过当事人本人同意,具体签字也是由本人自己签名的,笔迹无误。那么就属于正常的合法授权行为。
《公司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弄虚作假
这种没有经过本人同意,虽然是朋友关系,法律上来说依然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这种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依次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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