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科举制 及优缺点

如题所述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传统科举制度的优缺点
优点:公平,贫穷的人有出头的机会.
缺点1:考试的内容及方式太僵化,导致读书人视野较小,没有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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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12-28
中国作为世界的文明古国,孕育了丰富的教育思想。许多现代教育思想,都可以在古代中国找到其最初的萌芽,教育评价思想也不例外。早在战国时代的《礼记·学记》中便有对学生管理和考核的规定和要求。自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置“进士科”开始的科举取士、分科选拔、逐级考试,在考生来源、考试科目与方法、录用程序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套较完备的制度,这也可以看作有系统的教育评价活动的萌芽。

科举制生发于中国古代,对世界文明产生过重大影响。它开创了人才测评选拔的新纪元,在教育评价史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和地位。科举制度源于中国的西汉察举,形成于隋唐,经宋、元、明时代的发展演化,至清代在方法上已甚是完备。虽然,科举制发展到末期因内容陈腐、权贵干预和沦为统治者营私结党的工具等等弊端,从内容、体制等方面看却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作为封建王朝选士制度的科举就在清朝行将灭亡的前夕,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科举制的产生是社会政治、经济以及教育发展的必然。科举制的问世,是中国和人类教育领域乃至政治、文化领域的一件大事,它开创了人才教育的评价、选拔的新纪元,并以其鲜明的特点、强大的生命力和作用力对中国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它对今天的教育评价仍有积极意义的借鉴价值,这是现代(西方)教育评价本土化的生长点。中国古代教育评价的现代借鉴意义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教育评价是追求教育公平的主要手段

隋王朝统一中国后,立即着手改革,以巩固其政权,吏制自然首当其冲。文帝为了抑制门阀势力,于开皇三年(583)废除了九品中正制,结束了门阀士族独霸仕途的局面。在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开设了进士科为新的常科科目,开辟了庶民跻身政界的渠道,科举制度始见雏形。由于隋末连年战争,使得唐初人才十分匮乏,政府机构“官不充员”,统治者急于搜罗人才,于是唐高祖武德四年(621)下诏书,恢复了以往的明经、秀才、俊士和进士等科的考试,第二年又诏令规定士人可以“自举”,国家设科公开招考。

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崭新的评价选拔人才的制度,从此生机勃勃地登上了历史舞台,确立了中国古代教育评价的基本形式。科举制采取“怀谍自进”的方式,允许各方人士自由报名参加,而在选拔时,则必须经过国家统一考试,按考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的准则,任何人不得例外,对世卿世禄、依门第举官进行了否定。这样,一方面把仕途大门向不同阶层的人全面开放,同时通过考试评价手段加以选拔,“一切以程文为去留”,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体现了竞争的公平性。虽然在封建社会不会做得彻底,但这在当时却是独一无二的,就是千年之后传入西方时,仍不乏其先进性,并对西方贵族政治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自由报考公平竞争的科举制,倡导的人才评价选用的开放性、公平性和民主性精神,正是现代社会进步的方向,也是现代社会发展要追求的主流目标。

(二)教育评价的管理和方法要追求科学化

科举制以其严格的管理和先进的方法,在教育评价史上留下了极为光彩夺目的一页。唐代科举制中有常科和特科考试,以常科为主。常科考试分两步进行。一是预选性的考试,称为“解送试”。二是报考者预选通过后方可参加第二步的全国性正式考试,即省试。解送试分别在地方和学校中进行。应举的士子参加地方举行的解送试需先到所在县报名,填写履历和家状,然后参加高级行政区划单位州(府)试。州(府)试一般在秋季进行,各科及第者经刺史或府尹审批写好举状后,解送中央尚书省礼部参加省试。由州(府)举送应试的士子称为“乡贡”。解送试的另一条生员途径直接来自学校。

省试为全国性最高级考试,由国家最高行政官署——尚书省所下设的吏部后改为礼部主持,省试由此得名。主持省试的官员称为“知贡举”。知贡举官受崇高的礼遇,但若有作弊行为,则要受到惩处。国家规定了亲属赴试的回避制度,当主试官的亲属参加科考时,实行“别头”拭,即另派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对其亲属的考试,并由吏部侍郎审定。省试一般在京师长安举行。作为常科考试的补充还有依皇帝特诏举行的特科,即制举考试。制举及第,可不经吏部试直接叙任,由中书门下直接放官。在科举考试中,无论是常科还是制举,考场管理都是很严格的。考场围墙遍插荆棘,外有巡逻军士。考生须经逐个点名,核对举状书无误,并查明未挟带书籍小抄等方可入场。一旦入场,便不得出入。每场考试一天,考生入场就要带足食物餐具,有些科目考生还要自备蜡烛,供夜试使用。另外,唐代科举还创立了糊名之法,武后当政之初(685—690),曾令吏部铨选时将参考者的姓名掩盖起来进行判卷,以提高评分信度,杜绝不实舞弊现象。虽然此法在唐代未成定制,但却为后世的糊名密封制开了先河,而且至今仍在采用。可见,科举考试在唐代已有非常严格的组织系统和管理制度。

唐代科举考试方法主要有四种:帖经、问义(墨义、口义)、策问、诗赋。这些方法在当时是非常先进的,它以强大的生命力延续下来,现今不少方法即出于此。帖经——将所考经书的某页,遮掩两端仅露一行,再用纸帖盖此行的三五字,让考生填写这几个字。此法即为今天的填空题的前身;问义——这是一种对经义的简单问答,相当于现今的简答题,但主要检查考生背诵经书的情况;策问——这是一种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理解进行论证发挥的问题。其上承汉代策问贤良等方法,后继现时的论述题、详答发挥题;诗赋——诗赋出自进士科的杂文考试。唐科举所用诗体是一种律诗。题目由知贡举官拟定,律诗要求五言六韵十二句。用韵由知贡举官限定,有时也有考生自定的情况。诗赋取士为唐诗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使其在中国文化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教育评价的方式要追求多样化

唐代常科考试科目繁多,不下十余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从中选择某科报考。这些科目有的可以追溯到更早的隋、汉,有的是唐代才开始设置的;有的举行了一段时间便取消了,有的却一直延续下来,直至科举终结。下面简要介绍几种主要的考试科目:进士科——进士科是唐代科举考试中最主要的科目,始于隋代,隋炀帝大业二年开始置进士科,唐承隋制。唐代进士科的考试项目、内容及标准,前后有一定变化和发展。开始只有试策和帖经,其分量和标准在《陔除丛考》中有所反映:“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于永隆二年(681)增加杂文,以后虽小有出入,但基本上确定为三场考试定取舍的格局,即帖经、杂文及试策;明经科——在唐代,明经科是进士科之外的一个重要科目,承汉察举而来。考试内容为儒家经学。经学有大经、中经、小经之分。其中大经为《礼记》和《左传》,中经为《毛诗》、《周礼》、《仪礼》,小经为《周易》、《尚书》、《公羊传》和《谷梁传》。以上合称“九经”;童子科——沿袭汉察举,唐代在科举中复设童子科,并有所发展。在考试内容、方法、要求等方面更为明细具体。初始规定十岁以下,后改为十一、二岁以下方能报考。在儿童的早期教育与评价以及超常儿童的培养与选拔等问题上,有如此完善的方法和制度,这在世界教育评价史上是独树一帜的。唐代的童子科在科举制中被延续下来,并发挥了一定作用。除以上考试科目,唐代科举还有考方略策的秀才科,考法律的明法科,考书法的明字科,考算术的明算科,以及俊士、开元礼、史科、医科、武科、道举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参考资料:www.ex2006.com/jiaoyu/21223529.html

第2个回答  2006-12-29
就是通过考试的方式来选拔人才 就象我们现在的高考一样啊 用高官来监考 皇帝来审评 这样比较公平 防止了富贵子弟“走‘后门~~~使贫苦的真正的才子不被埋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