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0-07-29
其实因采光问题引起纠纷的案件已经有多起。一座建筑物建成之后是否影响周围建筑物的采光,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问题。
影响采光与否不是由某个人说了算,而是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科学测算,以确定建筑物是否影响采光,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及2002年的修订标准中规定‘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据了解,法院对住户家的日照情况进行了测算。测算报告显示,房屋客厅的冬至日日照时间在住宅工程建成后不足1小时,而建设前在1小时以上。据此,法院认定,高层住宅,确已对相邻住户的住房采光造成影响,开发商侵权。法院根据采光受影响的程度,判令开发商赔偿5名住户7万元到7.5万元不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