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了一年多,老板一直不肯签合同劳动法管吗?

五险一金也没有购买,现在被辞退了要怎么维权

  1、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2、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据此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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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1

老板一直不肯签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了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5-01-19
当然管。第一,要求给付12个月左右的双倍工作,这是法律规定不签劳动合同对企业的惩罚。
第二,未交保险,而且违法辞退,可以要求其补交社保,同时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你工作一年多,那就是要补偿你三个月工资。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提起申请,拿出你在这个企业工作的初步证据,比如工资卡,工作方面的资料等等。
第3个回答  2015-01-19
答:准备好你手中的材料,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去投诉。追问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