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消费税。
(1)销售时
借:库存商品(或“在途物资”)——按旧首饰的作价记账
库存现金——实际收取的含税价格
贷:主营业务收入——倒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17%
(2)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实际收取的不含税价格×5%
如果金银首饰零售价为300元,旧首饰作价100元,收现金200元。会计分录为:
销售时:
借:库存商品 100
库存现金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0.94(200+100-29.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06(200/(1+17%)×17%)
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55 (200/(1+1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55
扩展资料:
举个例子:
金店进行金银首饰以旧换新活动,旧首饰作价3000元,新首饰零售价为5000元,实际收现金2000元,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以实际收取的价款为基础来计税。
销售时:
借:库存商品 3000
库存现金 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709.4(3000+2000-29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0.6[2000/(1+17%)×17%]
计提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5.47[2000/(1+17%)×0.0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5.47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