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拆迁的房子,算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如题所述

您好,父母拆迁的房子算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需要看这套房子是在夫妻婚前还是婚后拆迁的。首先,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父母拆迁的房子所有权首先是属于父母的,这里要谈论的是,父母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把这套房子赠与给子女的情况。
如果在夫妻婚前,父母的房子拆迁了,父母要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话,这套房子是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夫妻的婚后共同财产的。
如果在夫妻婚后,父母的房子拆迁了,父母明确要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话,需要把房子登记在已方子女的名下,并且需要签合同并公证,是需要子女的配偶签字的。这样的话,这套房是即使在婚后,也是属于已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如果在夫妻婚后,父母的房子拆迁了,父母没有明确要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话,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是夫妻的婚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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