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放假了但没解除劳动合同厂里给发最低工资吗

如题所述

  工厂放假了但没解除劳动合同,厂里需要给劳动者发放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1.厂里因自身原因停产,也要向工人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工人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到另外一厂上班,在入职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且主张双倍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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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8
各地工资支付规定中一般会有相应的条款,你可以百度一下你所在地的工资支付规定。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供参考: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
颁布时间:2003.12.22
实施时间:2004年1月22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2-18
会给基本工资的,不给就去劳动局,一告一准
第3个回答  2014-12-18
必须的
第4个回答  2014-12-18
应该发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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