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强购娃哈哈事件思考

如题所述

十年前的协议,无论是达能设圈套还是娃哈哈疏忽,都已不再重要。达能作为一家重视品牌的战略公司,在合资中通常强调品牌归属权。然而,达能在中国的并购行为,特别是对娃哈哈、光明等品牌的控制方式,如合同中的苛刻条款和后续的策略调整,引发了公众的质疑。


宗庆后对达能的强硬态度源于保护娃哈哈的必要性,他可能面临企业动荡的威胁。范易谋虽然批评宗庆后的做法,但他希望找到解决办法,让宗庆后能在合资企业中发挥作用。达能希望避免冲突升级,强调30天期限不是立即启动法律程序的信号,他们仍倾向于协商解决。


根据商务部的规定,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涉及特定条件时需要申报,但达能收购娃哈哈的案例中,由于法规不溯及既往,商务部在处理上面临法律难题。合同法规定,只有违反强制性规定才可能宣告无效,这意味着商务部只能通过协商来解决纠纷,而非直接干预。


娃哈哈的商标纠纷反映了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律框架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政府保持中立,鼓励双方协商,但过于激化的纠纷可能会损害品牌价值。中国企业应从中反思,重视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不能因短期利益而忽视长期战略。


达能的行为违反了并购规定,但为何未受到制裁,这可能是监管体系、市场操作模式以及全球化风险防范的复杂交织。娃哈哈事件提醒我们,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企业,都需要遵守商业规则,同时,民族品牌和企业家需要对全球化风险有更清醒的认识,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扩展资料

2007年,法国达能公司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引发娃哈哈集团员工的强烈反对,并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在两国政府协调下,双方已达成友好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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