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去妥善处理失踪员工的劳动关系

如题所述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同时第41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可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企业明知员工下落不明,按照旷工来处理,我们理解是存在合规风险的稳妥的做法是按照劳动合同中止履行处理,中止履行期间无需支付工资、社保及公积金都可以停止缴纳,且中止履行期间的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员工下落不明,失踪两年之后,企业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法院作出宣告失踪裁定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法终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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