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用工和劳务用工区别

如题所述

合同用工和劳务用工的区别如下:
1、用工形式区别:劳动合同为全日制,兼职合同为非全日制;
2、通知期差异: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兼职合同可即时终止;
3、试用期规定:兼职合同不可设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可设定;
4、劳动合同履行:不应受后续劳动合同影响。
合同用工的法律规定:
1、定义:合同用工指的是企业与员工之间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2、权益保障:合同用工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劳动权益,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3、合同形式: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5、解除合同:合同用工的解除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应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6、纠纷解决:合同用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合同用工与劳务用工主要在用工形式、通知期、试用期规定以及劳动合同履行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区分、解除合同的通知期要求、试用期的设置可能性以及对后续劳动合同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