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9-30
1.如果你们是好朋友的话,这种方式如果按照股份制操作的话,因为初始阶段只有钱是算得清的外,所谓技术、人脉这些都是很难评估来确定股份的,未来还有很大的变数,必为日后埋下祸根,钱可以慢慢赚,感情丢了是不会再回来的。
2.建议采取按照业务合作提成的方式来操作。这样大家进可攻退可守:如果那个提供技术的,被市场证实是好的,可以进一步洽谈合作方式,是入股还是另立门户,都可以好好谈;万一技术是不行的,那出资人还可以另外寻找技术合作者,这样都可以在不伤感情的情况下去谈。如果一开始就分好了股份的(股份的确认是要备案到工商局的),出现上面的情况,肯定是要重新谈判增加或者减少股份的,而且还要进行工商登记变更,这很容易出现谈崩,一拍两散的双输局面。对于提供销售的朋友,道理也是一样的。
第2个回答 2010-09-30
那就看你们自己个人的意见了,你们可以明文规定,以后公司发展扩大了,可以按所定好的比例分红或者什么的呀,反正最好是“先小人后君子”。
第3个回答 2010-09-30
总经理,主管,技术总监,董事等,只要你们在公司占有股价就行了。
第4个回答 2010-09-30
股东(总经理)和 3个副经理
或者 总经理人事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 市场部经理 销售部经理
技术与哪个科最近就在哪个科当经理, 出钱的当然算是大股东 自然算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