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无故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试用期内无故辞退员工应该赔偿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被无辜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工作不满半年的,要求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试用期相关规定:
1、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者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辞职后档案处理:
1、直接转移到新单位;
2、如果单位是直接为我们保管档案的,找到新单位就把档案转到新单位即可。如果单位将档案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需要人才市场去把档案由委托报关转为个人;街道,人才市场等存档部门;
3、从单位辞职后如果没有及时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相对而言安全性更高,避免档案丢失。
综上所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辞退。但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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