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分配的,请相关专家和好心人帮忙解决一下

背景: A:爸爸 B:女儿 C:后妈 D:后妈的儿子
简介:A丧妻之后有一女B,C离婚之后有一子D,A和C重新组合了一个家庭。A和C结婚之前,A有一房产价值假设有100万,但是尊重A原配的意愿,房产证上写的是女儿B的名字。后来A和C两人结婚之后,A和C准备买新房,于是A在B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了原来的房子,拿了100万和后妈C的100万买了一套200万的房子 ,房产证上写的是A和C每人50%,而不是女儿B和C每人50%。
问题:1。这个房子属于A和C的婚后财产吗?
2. 假设A和C同时离世,作为财产继承人女儿B和后妈儿子D分别继承多少?
3.假设父亲A先过世,作为财产继承人女儿B、后妈C、后妈儿子D分别继承多少?
4。假设后妈C先过世,作为财产继承人女儿B、父亲A、后妈儿子D分别继承多少?
5.父亲A没写女儿B和后妈C每人50%,在法律上合法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些问题将来对簿公堂是会怎么处理?
会不会出现一中情况,就是假设父亲A先过世,作为后妈C她首先拥有50%房产,然后对父亲A的50%遗产后妈C和女儿B,还有D三人平分。这样后妈实际分的66.6%,女儿B和D分别是16%。

如果父亲A 立了遗嘱,离世后女儿B和后妈C各人一半,那么有D的份儿吗?

  一、问题分析:

  1、先前的房子:你说是“房产证上写的是女儿B的名字”:这房子就是女儿的财产,父亲不经女儿同意擅自卖掉房子的行为是侵犯女儿的财产权,女儿可以在成年后、未成年时请求其他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找父亲协商要回这100万元、并要求父亲赔偿房子被卖到女儿知道时的房子差价。

  2、关于父亲再婚后买的房子:
  (1)因为是婚后共同购买,又有父亲和后妈约定了产权:这房子应是父亲和后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的产权。
  (2)女儿虽然不能占有这房子的产权:但有权要求父亲归还卖掉女儿房子的100万、并赔偿卖房子时与现在的房子差价损失。

  二、关于你的问题:
  1、“这个房子属于A和C的婚后财产吗?”:是,因为是他们婚后所购。至于父亲购买此房的出资是女儿的财产的问题,属于父亲侵犯女儿的财产权,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与此房的产权无关。

  2、“假设A和C同时离世,作为财产继承人女儿B和后妈儿子D分别继承多少?”:
  (1)你说的,假设是他们同时离世、死亡时间分不出先后:那么,这房子应是他们的遗产,有遗嘱时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时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继承,他们之间相互不发生继,即:属于父亲的一半,应由女儿B、父亲的父母共同继承,如果他们再婚时后妈的儿子尚未成年、是由父亲A抚养成人的,后妈的儿子也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和女儿B、父亲的父母(如果父亲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
  后妈的那一半:由后妈的儿子、后妈的父母(如果后妈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如果他们再婚时女儿还未成年、是由后妈抚养成人的话,女儿也对后妈的遗产有继承权,与后妈的儿子、后妈的父母共同继承。
  (2)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继承份额一般是相同的,即平分遗产,但如果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的人,可以要求多分;对父亲或后妈生前照顾较多、与之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要求适当多分;有赡养条件却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3、“假设父亲A先过世,作为财产继承人女儿B、后妈C、后妈儿子D分别继承多少?”:
  (1)父亲先过世:这房子的一半先分出归后妈,另一半作为父亲的遗产。
  (2)父亲遗产的50%: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后妈、父亲的女儿、父亲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共同继承各分得整个房子的1/8。后妈的儿子如果再婚时未成年、与父亲形成了抚养和被抚养关系,也有继承权,那么,各自分得整个房子的1/10。
  后妈的儿子如果在再婚时已经成年、与父亲没有形成抚养和被抚养关系: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
  (3)女儿B能分得的份额:视父亲去世时父母是否还在、后妈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权等情形有所区别,上面已经列出。
  (4)后妈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权、有继承权时能分得的份额:上面也已经列出。
  (5)后妈能分得的整个房子的份额是:自己所有的50%+与其他继承人继承父亲的份额。

  4、“假设后妈C先过世,作为财产继承人女儿B、父亲A、后妈儿子D分别继承多少?”:
  (1)房子先分出一半归父亲,剩下的做为后妈的遗产。
  (2)后妈遗产的一半房子:有遗嘱时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处理,由父亲、后妈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后妈的儿子共同继承各1/8;如果他们再婚时女儿还未成年、与后妈形成了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女儿也有继承权,女儿和以上人员各自分得整个房子的1/10。
  (3)女儿是否能做为后妈的财产继承人:还要看他们再婚时,女儿是否成年、是否成后妈形成了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如果他们再婚时女儿未成年、与后妈形成了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女儿才是后妈财产的继承人,否则的话,女儿无权继承后妈的财产。

  5、“父亲A没写女儿B和后妈C每人50%,在法律上合法吗?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些问题将来对簿公堂是会怎么处理?”:
  (1)不合适,父亲的行为是侵犯女儿的财产权。
  (2)女儿最好是不要等“将来”再对簿公堂:自知道时起,就要求父亲和后妈将房子的房产证变更登记为女儿B和后妈C各自50%的产权,或者是让父亲赔偿女儿卖掉女儿房子的100万、及卖房时与现在的差价损失,协商不成时就起诉到法院解决。
  (3)如果女儿在知道此事后2年内不追究:将来与父亲协商不成时,即使女儿再想对簿公堂,法院也可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无法再保护女儿的权利而驳回。

  6、建议:
  (1)关于父亲卖掉女儿房子的事:最好是现在就追究,时间拖得越找越不好解决,超过诉讼时效,如果父亲不再同意将50%产权归还女儿或是赔偿:女儿将无法请求法院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2)至于他们婚后所买房子将来继承的问题:如果有想法,可以让父亲写下遗嘱并公证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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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01
你好朋友,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具体问题回答如下:
1、这个200万的房子属于A和C的婚后财产,因为是A和C婚后买的,但A所卖100万的房子是A和B的共同共有财产,也就是说A和B是100万房产的共同共同有人。2、假设A和C同时离世,作为财产继承人女儿B和后妈儿子D分别继承50%。
3、假设父亲A先过世,作为财产继承人女儿B、后妈C、后妈儿子D分别继承的份额是:首先A和C的共同财产是200万,A去世后先拿出一半也就是100万给C,剩下的100万由B、C、D等额继承。
4、假设后妈C先过世,作为财产继承人女儿B、父亲A、后妈儿子D分别继承的份额是:首先A和C的共同财产是200万,C去世后先拿出一半也就是100万给A,剩下的100万由A、B、D等额继承。
5、父亲A没写女儿B和后妈C每人50%,在法律不一定合法,因为要看女儿B是否成年,如果未成年,父亲是作为女儿B的法定代理人做出决定,如果女儿B成年了,父亲A做的代理行为要经过女儿B的授权才可以。
希望你顺利解决问题。
第2个回答  2010-10-01
1。不管买这房子时是否侵犯了B的利益既然是A和B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应算是婚后财产。
2.同时离世总还有时间先后,所以可以由以下两个问题回答
3。200万先是分出属于B的一半份额,余下作为A的遗产,,在100万再分出一半归C,然后50万作为遗产在B、C、D间分割,如果A是在D成年后成为其继父的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不存在给D遗产的问题,就是B与C各25万,如果D有遗产则50万分三份。
4。200万由A于D共享,C只有A100万中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50万先与A一半,25万再由A与D继承,当然先排除C于B未形成抚养关系。
5。其实一开始背着B卖房就是不对的,无论B是否成年A都无权随意处置她的财产权,就算是未成年人也应该是用在她本人身上,如果是成年人,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为房产登记人所有,B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买卖合同无效。当然如果对于A、B买房的事如果合法的前提下,怎么约定房产份额,如果大家协商一致完全可以根据自行决定,不一致时一般考虑出资房或贷款方为产权人。
第3个回答  2010-10-01
1、属于。
2、首先要看看是什么继承,法定继承,遗书继承·B和D都能分得遗产。分得遗产的时候要看看,B和D是不是有丧失继承的权利·
3、同2 一样·
4、同2 一样·
5、嗯· 合法·如果不是遗书继承的·可以法定继承啊·按继承人的第一继承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位朋友,从法律角度来看·就是要抓住相关有力的证据就行···
第4个回答  2010-10-01
首先,A是B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代理人,但是不精B同意私自卖归属于B的房子这个行为,由于牵涉重大财产,而没有征得其女儿B的同意,属于无权代理。下面请看关于财产的详细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明显,这个房子是C婚前财产的B财产的混合体。
1 不属于A、C婚后财产
2 根据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所以应该按照法定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B、D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假设没有其他继承人,(注意在继承中,B D地位是平等的)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二子女一人一半。
3 其他三人属于同一顺序,如果没有遗嘱指名要给谁多,那就是都一样的,分成三份,一人一份。
4 注意第十三条说的“扶养”,不是抚养,也就是包括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或者同辈人之间的扶养等等。
5 这个开始我已经分析过了,应该是无效。

重点在于B是原来房子的合法所有人,书证要原来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