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就有少量的劳务派遣工,单位在年终发放福利的时候,所有的实物,他们和我们是一样的,但奖金、卡、券等这些隐形的福利,他们没有。我们的工会主席说,咱们是省工会的正式会员,有些福利是工会会员才可有的,所以他们没有。
这些工作在保安和保洁岗位上的劳务派遣工,领了自己的大米、面粉、水果、和食用油,回家过年了,至于他们内心有没有觉得不公平,我们也不清楚。
劳务派遣工想要和正式员工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这个要求是受到法律支持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而且,像我们工会主席说劳务派遣工并非工会会员,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上面也有明确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尽管法律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很多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并不完全按照国家的规定,我们这样很正规的国企尚且如此,其他的企业更不用提了。很多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就偈像我们单位的情况一样,一是别人私下发的,他们根本没有渠道知道,二是就算知道了,单位也可以说,你们这个岗位就是没有,因为这些保安和保洁,单位没有相同或者相似的岗位供他们参照。
所以说,劳务派遣工要想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同工同酬的工资、福利待遇,还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