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无一家上市公司第一天就办了入职手续签了一大堆文件,有劳动合同,里面写的很清楚试用期五个月。后来培训四天后我发现自己不喜欢他们的工作模式于是就没去上班重新找了一个喜欢的工作,半个月后收到前公司来电要我办离职手续,不然会找到我现有公司,不然我不能和其它的公司签第二个劳动合同,这个人事部的说的是不是真的?我哪有时间又跑回去办离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