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会通知受害人到庭吗

如题所述

  刑事案件审理中没有必须通知被害人到庭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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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8
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刑事案件法院开 庭前应当或者可以通知被告人家属。但是 ,如果家属主动提出并留有方便的联系方 式的话,法官一般会在开庭前通知。由法 官视情况而定。 事实上,刑事案件公开开庭三日前,法院 均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予以公告,通 过这种方式,任何人均可获知开庭的信息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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