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辞退

您好! 我在一家公司做部门经理。还有3天就过试用期了。 公司提出解聘,理由是不符合公司要求,并罗列了一些所谓的证据:1. 工作不认真, 数据不准确(有两个表格数据确实算错了,但不是财务报表之类也非财务金融方面工作) 2. 群众关系不好, 做领导没有给组员帮助 (没有证据表明我做的有问题) 3. 邮件批复有遗漏(确实是无意中透露了信息,但是公司早就知道, 未出示违反规定等告知书)。
当然,我承认有一些工作上的不足,但未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 试用期考核我一一对应,未能发现不符合的。入职职责规定职位要求写的很含糊。 公司一再说叫我自己写辞职报告, 这样对我有好处。请问各位,这种情况公司可以以不符合要求开除吗?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仲裁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是怎么限定的? 多谢您!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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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20
试用期不适合岗位是可以要求辞退的;
如果公司确实有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劳动者不能要求赔偿;
但公司没有证据证明的话,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来,要求公司给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的劳动合同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是这样的: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3-12
公司是可以这样做的。你也不能要求公司赔偿。仲裁的话估计你也不占优势,工作要求是公司定的,公司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仲裁也不能拿它怎么样。东家不打打西家,好聚好散吧,世界很小的。
第3个回答  2015-03-12
你好,劳动法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岗位要求辞退职工,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有确实的证据支持,你所讲的哪些显然不够,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聘你,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会支持它们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6-25
你可以要求赔钱N,理由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他这些理由并没有什么用的。如果他既想要辞退你,又不想赔偿,那就属于恶意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2N本回答被网友采纳